河东区房管局有关同志:我是河东区居民,今年35岁,未婚,以前和姥姥共同生活,共用一个户口本,两年前姥姥病故,现在我一个人生活。2009年我因患尿毒症无法工作,享受低保及民政救助。我户口所在的房屋现在依旧在姥姥的名下,虽然我的户口与姥姥在一起已经20多年了,但是这间房屋不能过到我的名下,因为姥姥还有两个闺女(我母亲和一个姨)我姨不同意把这间房过户给我,所以我自己名下没有住房。我在得病之前曾有女朋友,当时已经谈婚论嫁,后因我身体原因分手,至今单身一人,父母早在几年前就不和我住在一起了。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三种补贴”吗?
尊敬的江州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情况。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7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情况。区房管局已责成相关人员与您联系,沟通相关问题。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