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由天津下乡到内蒙古的知青,独生女儿在天津落户、上学并参加工作,已结婚并在天津有自己的住房。我和妻子年龄都超过60周岁,已经正式退休,办理父母投奔子女回津落户,现有问题需要咨询:
1、在子女处落户后我们可以购买住房吗?有居住时间限制吗?
2、所买住房是单独计算为我们的住房,还是计算为子女的第二套住房?
3、买房前是否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开具证明等,如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有公产和私产)或限价房这些不同的住房,对于我们这种情况分别有什么规定或限制?
龚津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