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天津市工商局相关部门:
我要投诉天津集美家居不给送货,也不给退预付款。
我在集美家居天津王兰庄店2楼购买板式家具一套,合同预订20%预付款交给收银台,余款货到付清。
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与在卖场样品完全不同,安装工人承认质量有问题,并答应调换,说把4个书柜玻璃门、一个写字台抽屉带走,下周就给重新送货安装。
我提出这次只结清安好的家具的余款,有质量问题的书柜和写字台的余款等下周他们送货安好后再付清。
家具的老板的电话说不结清全部余款就把家具拉走,并让我去找集美。于是工人就把已经安好的家具有的拆、有的整个抬走了。这时是晚上8点多钟了,天下着大雨,当时集美家居卖场的电话无人接听。
转天我到集美王兰庄点2楼服务台要求退还预付款。集美家居不给退款,说必须执行合同,只同意赔偿我300元,把家具再给送回来。
没有办法我只能同意了,只是要求厂家下次送货时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厂家说没有。随后又说厂家不给送货了,让我先把余款交齐才能送货。
集美家居也坚持让我付清全款,才能送货。
以上均有电话录音为证。
没有办法,只能请求工商局相关部门帮我解决问题了,消费者到正规卖场购物,正当权益也无法保障吗?
我的主张是要求集美家居:
解除买卖合同,退还我预付款1400元,支付违约金;
赔偿家具搬运过程中损坏的房间两处壁纸损失;
赔偿误工费、交通费。
附:集美家居售后电话:58038311
希望工商局相关部门能帮我解决问题。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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