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您好,我是一名综合执法队员的家属。综合执法队员工作十分辛苦,为保障市容环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基本都是早晨7点上班,晚上8、9点钟下班,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节假日、双休日时间减半,并且还不一定能保证休班。目前正逢夏季,作为执法队员,必须保证在路面上工作,但天气确实是十分炎热,不时有人中暑。2012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特向您咨询,综合执法局有无采取相应的办法、措施,保障工作在一线的执法队员的身体健康?
期盼回信,谢谢!
刘慧你好:
您咨询综合执法队员防暑降温措施如何保证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回复:我局所用协勤人员都是由劳动局派遣公司派遣,是由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我局严格履行用工合同,对于相应的“防暑降温”费用我局早已拨给派遣工司,有派遣公司发放,此外我局还对协勤人员同正式职工一样发放了防暑降温物品。
河北区综合执法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