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请问2013年7月1日劳动法实施的“同工同薪”制度,请问咱们北辰什么时候执行呀?执行办法是什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您提出的问题予以了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