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新闻记者证核发
部门责任处室:报纸期刊管理处
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三)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1年以上的非编制内人员。
所需要件:(一)《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二)《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三)报社与新闻采编工作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四)《记者站审核登记情况表》;(五)《记者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
收费标准:0
办理指南: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18号窗口报送提交申请材料目录中相关材料;第二步:市新闻出版局窗口收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步: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上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或者不同意上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业务成果:新闻记者证
咨询电话:022-24538872
受理级别:市级
受理地点:受理地点1.名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商务文卫出版服务区018号窗口电话:022-24538872邮箱: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部门名称:
天津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部门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82号
邮政编码:
300211
部门电话:
2830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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