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学东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尊敬的孙学东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乘客下车前将物品遗落在车上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被驾驶员发现后上交给公司,使乘客遗失的物品失而复得,也有一些无法找回。由于乘客更换频繁,无法判定遗失物品是否被驾驶员私自藏匿,因此对处理此类问题增加了难度。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
二是教育驾驶员及时提醒下车乘客携带好自己的物品,以防遗漏。
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弘扬拾金不昧精神,对先进驾驶员及时表彰;对私自藏匿乘客遗失物品的驾驶员,一经查实,将给与严厉处罚,并计入违规记录积分考核档案。
感谢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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