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区长,我是双桥河闫家圈的村民,属于无房户,我的爱人是葛沽镇的上学时非农业户口。如今在家待业,结婚8年了,我们这里的拆迁政策,没有土地的费用,自己上了养老保险的也不退,只给15平米数,但是像我爱人情况连平米数也都没有。但是王庄村的和我们情况一样的都有这个平米数,请问下我们能否争取或得平米数的权利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双桥河镇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反馈,为保证土地整合过程中的政策一致性,双桥河镇每个村的村民资格认定、补偿标准、保险政策(现行险种)是一致的。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双桥河镇具体咨询。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