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大港区购房定居(非蓝印),上班地在西青区,我家小孩想下学期转学到居住地片区上小学,大港区相关部门回复,因工作地不在大港,不符合条件,请问这是出自哪条规定?期盼早日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6-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大港教育局了解,根据2013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须持有暂住证、户籍证明、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区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办公小学就读。按照以上规定,您所反映的学生符合在大港地区就读的条件可于暑假后开学前一周带齐相关证件到大港教育局小幼科办理登记注册。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