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包总,我市生态市建设是如何开展的,都有哪些做法呢?
包景岭:2006年,天津创模成功后,就有了建设生态市的初步想法,怎么建生态市呢?各级领导考虑必须有规划的指导,决定编制生态市规划,于是,我们组织编制了《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 200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使生态市建设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2008年起,生态市建设进入了快速推进阶段。概括起来,就是“规划引领、计划推动、分工落实”。
(一)规划引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编制的《天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被列为全市重点专项规划,成为指导我市“十二五”生态、环保领域发展建设的重要文件,对生态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计划推动。从2008年起,我市决定以三年为周期,滚动实施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把三年行动计划作为综合平台,安排实施节能、减排、清水、绿化、循环利用等各项工作,通过计划推动,实现生态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2010年底,圆满完成第一轮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011年启动实施第二轮行动计划,从节能降耗、污染减排、清水工程、生态环境和绿化、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环境防治、循环经济工程七个方面,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三)分工落实。为推动两轮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市将阶段性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分解到相关区县和部门,明确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生态市建设工作的分工落实。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列入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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