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6月12日,本人在北辰区普兴里小区门口,拦乘一辆联众汽车公司花冠出租车(车牌:津E20141)去往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群富里,司机恶意绕路,沿东纵快速路一路由东向西行驶,一直过了咸阳路,我提示司机是否走错了,司机未回答,并在前方右测使下快速路,沿密云一支路行驶,后行驶上长江道直至到达目标地点,总共行驶里程:18.9公里 等候时长:09:24 金额:44.60元加1元燃油附加费合计:46元整。
在我拨打尾号为9000的投诉电话后,今日收到反馈来电,联众汽车公司对此次事件的负责人声称,未能联系到司机本人,让我继续等待,并声称有可能是河北区的出租车对道路不熟悉,我想询问客管办各位领导,出租车司机身为职业司机,会对天津市的道路不熟悉吗,而且还是天津市的市中心地区,并且本人为了不让司机产生道路误解,本人曾一度提醒司机是在今晚报大厦附近,难道天津市这么著名的标志性建筑,作为一个职业司机也会不知道吗,如果真的不熟悉为什么可以上岗开出租汽车,如果不熟悉为什么对东纵快速路如此熟悉,并且还知道走密云一支路,我非常费解,这位司机先生很厉害,为什么知道绕远的路,却不知道大家天天都走得、耳熟能详的天津市中心的主要干道,请各位领导协助解释一下,并且我希望当事人对这种恶略行为向本人作出道歉,并且退换超出部分的车费,并恭请有关部门以及联众汽车公司针对此事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教导,并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的,还可以吊销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之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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