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主体名称
天津市卫生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2、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 9673-1996)3.2条;
3、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3.2条;
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3.3条;
5、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3.3条;
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2.2条;
7、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3.2条;
8、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2.3条;
9、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3.3条;
10、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2—1996)3.2条;
11、医院侯诊室卫生标准(GB9671-1996)2.2条;
12、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6153—1996)3.2条。
四、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1、公共场所经营企业应当有与其经营的项目相适应的场所;
2、申请单位经营环境符合相应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等)的有关要求;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取得健康证明;
4、企业提供的卫生许可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五、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房产使用证明;
3、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包括卫生设施)、方位图;
4、提供由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资格的机构出具的相关卫生的检测报告(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报告);
5、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六、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卫生局第020号窗口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第一种: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当场出具初审意见,并告知申请人现场踏勘和审图的具体要求及时间,报市卫生局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四步: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市卫生局局长的现场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七、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是
八、是否需要审图
是
九、法定审批时限(工作日)
5
十、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十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是否需要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否
十二、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无
十三、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十四、能否网上申报办理及申报网址
可以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申报办理
十五、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示范文本
申请书标准文本和填报示范文本请登录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下载,或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卫生局020号窗口咨询。
十六、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卫生局020号窗口
部门审批咨询电话:24538873
中心审批咨询电话:24538890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www.tjxzxk.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
邮政编码: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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