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纠纷.4年多来,母亲一直带孩子在姥姥家居住,其父及全家从未探望,致电,或支付抚养费用。今年孩子入学,咨询现居住地片内学校(南开区普通小学,非重点),要求必须有孩子户口本,否则不接收。但孩子户口在父亲那边(天津市内),根本联系不上。问了派出所,因为母女户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不能开母女关系证明.又咨询了南开区小教科,答复一样令人失望。
现在孩子父亲那边联系不上,孩子的信息材料都无法提供.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权益怎么维护? 孩子怎样才能接受义务教育? 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3年5月
您好,留言收悉。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学区片内小学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请您联系相关部门提供有效证明。
南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