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母亲刚去逝不久,我母亲病重是在我大弟弟家住由我的大弟弟给老人看病在这期间母亲向弟媳说出了,因为小弟身体不好疼爱小弟给小弟写过一份遗嘱,我母亲说等她好了以后重新立一份遗嘱,可是母亲的病情稍有好转小弟要求母亲先到他那里养着遗嘱的事等母亲好以后在说,小弟把母亲接走半个月后母亲突然去逝,我们完全不知道母亲是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写的遗嘱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看到这份遗嘱,我问小弟和弟媳遗嘱的事怎么办,我们想看一下这份遗嘱而小弟说等母亲的事过了100天在说。我想问您对于母亲都赡养了如果要是真有遗嘱,我和大弟弟还有继承权吗?如何分配,对于我母亲的遗嘱我们不知道也没有看到时间长了是否有什么讲法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该遗嘱确实是您母亲亲笔书写、签名,并标注年、月、日,该遗嘱即为有效,遗产应按照遗嘱进行处理。并且书面遗嘱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遗嘱继承人不放弃都是有效的。
此外,需要提示您,遗嘱中你母亲有权处分的财产应当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超过部分的遗嘱无效。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王玥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