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不少城市对摩托车都制定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大中城市一般禁止摩托车上路,一些小的城镇也对摩托车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可以说,我国城市对于摩托车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对摩托车的治理力度也非常大,然而对摩托车的治理却一直难以达到根治的效果。摩托车的车主与交管执法部门处于一种“博弈”状态,由于摩托车车体小、速度快、隐蔽性强,想彻底杜绝并不容易。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摩托车所有权的“合法性”与摩托车上路“非法性”之间的矛盾。在我国的任何一个城市,法律法规均不禁止公民购买摩托车,也即公民享有购买摩托车并合法拥有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任何一个城市又对摩托车上路有严格的限制,如一些城市明文规定禁止摩托车上路行使。这样就形成了以上这种“合法”与“非法”的矛盾现象。对于城市公民来说,购买摩托车的目的不是为了拥有,而是为了使用,所以矛盾也就不可避免了。作为交管执法部门,治理的对象只有路上正在行驶的摩托车,若摩托车处于非行驶状态,则难以进行处罚。因而,为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唯有要求执法部门加大路面巡逻的范围和力度,特别是要通过道路摄像头,对不同道路的摩托车行使特征进行分析,对摩托车违章行使不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而且形成长效机制。只有如此,才能对摩托车的治理起到压制性的常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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