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红桥区光荣道祥居公寓半地下室4号的居民,我的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现在我的半地下室由于受到“整修办”组织指挥临街门面整修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把我临街仅有的两个采光通风小窗压在下面,这样一来,我的屋内采光受到严重影响,室内黑了,白天也要开灯照明,我的电费支出就大了,地下室电费比楼上居民电费单价贵出很多,再说通风问题,由于在紧贴我上窗口加盖一米宽左右临街门面使用的地面,使我屋内只能接受地面刮来的风,这样我的屋内就会有很多地面灰尘,会给我和家人的身体造成严重危害,还有,因为加盖了临街门面使用的地面,使我的窗前形成了一个黑洞,时间一长,里面肯定会有很多垃圾积存,那样我还怎么开窗通风,也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同时也导致我房屋价值贬低。
我同“整修办”的人沟通几次,他们也为我想出了一些改进办法,虽然这个办法对我屋内也有采光影响,但比一开始已经好多了,为了支持政府的工作,我同意了,施工也这样干了,可是转过天来,在我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把同我商定好并施工完的活又拆除了,恢复了一开始我并不同意严重影响我正常生活的施工办法,我很不理解,他们怎么出尔反尔,2013年5月9日,我找到区容委信访办陈科长反映我的情况,给我的回答是:5月10日上午给我答复。10日早九点我就来到了区容委信访办,要求见主任面谈,陈科长说已经跟领导汇报完了,我的问题解决不了,不用找主任谈了。以上就是我的情况。
一想起我和家人就要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活,真害怕,我是一个四级肢体残疾人,我怎么办啊,整改工程方案能不能修改修改,肯请政府帮助尽快解决我的问题,谢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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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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