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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房*   提问时间: 2013-05-16 13:15
 标题:拆迁选房问题再次求助
内容:

    首先感谢这么好的平台。再次感谢武清区政府的及时回复。

    遗憾的是,仍未能解决或解答我的问题。

    我是对《武清区二○一一年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制定的合理性有小小建议——“被拆迁人应当在还迁房型中组合购房”、“、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所选同等房型面积分批以抓阄方式确定序号,再按序号一次抓出楼号、单元号、楼层、房号和储藏室号。”——如此规定导致了回迁的房子变成分散的两套,难道要一家人分成两家?

    上次提问区政府请街道办来解答,街道办的解答又是根据区制定的这个细则,所以我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个人建议:能否在区政府制定政策的层面,对细则进行补充说明?对部分需要回迁到一处的居民,按回迁面积组合成一签一次抽取?

    如果政府能在行政行为公平便捷的同时,也考虑到居民的合理诉求,不胜感谢!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3-05-20 17:4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房茜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作为政策制定主要部门,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区还迁房屋(高层)从60㎡—130㎡共计8个房型,建设的数量也是根据被拆迁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所选房型的多少,由规划设计单位组合确定的。例如:您选择了一套100㎡和一套90㎡房屋,受规划条件的限制,也许设计单位无法把这两款房型组合到一起建设,所已您提出的要求无法实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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