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南开区户口欲购买华城景苑限价房,在南开房管局递交材料,我老公李勇户口在和平区与他的老伯户主李吉祥在一个户口本上,顾房管局要户口本上地址的房本,但老伯原住址兴安路72-74号103已经拆迁,定向安置到河东区欣荣馨园8号楼1001,顾要此房房本,由于没有房本且只有补偿安置协议房管局说要购房协议,办事同事说请示领导可放宽到要临时协议加证明此房和李勇无关。去了几次海河拆迁办,接待我的刘姐说不知道开发商是谁,我跑了河东房管局,建委,得知六纬路与六经路交口绚丽园内的天津市河东区东美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是开发商,经接洽信访办赵姐说要海河办的人过来办理不对个人,且只能给开证明不能给临时协议。今日与海河办刘姐接洽,她态度相当恶劣我有录音为证,一度说不管此事,我说去政府上访才勉强答应去见开发商。开发商说既然海河办来人可接待此事但要产权人李吉祥去且只对他本人,只能给证明临时协议不给,不明白为什么不给房本和正式协议连临时协议也不给?且昨天他们只说了让海河办的人去并未说要老伯去,且今天管事的赵姐去开会要周四才给办,本人觉得这些办事人的效率很差,一句话就可以让老百姓白跑一趟,这件事我去了南开房管局,河东房管局,河东建委信访办,海河拆迁办,开发商东美公司,都是河东说找和平,拆迁办说找开发商还不知道谁是开发商,开发商说谁拆的找谁,像踢皮球一样把此事踢来踢去,怕购买的房子开盘相当着希望政府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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