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名外地的在天津泰达学院就读的高职学生,今年就要毕业。我在2012年“高教社杯”第八届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天津赛区的比赛中获得了非专业组二等奖。根据这个条件我能否取得在天津落户的资格?如果可以,应当如何办理。谢谢!
周易非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