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2009年留津工作的博士毕业生,留津时单位给办理了集体户口。目前我已在天津市购买商品房,房本正在办理中。我的妻子与女儿均为外地户口,由于我与妻子都是独生子女,符合国家要二胎相关规定,我们于2012年办理了二胎准生证,本月第二个孩子将要出生。我想咨询的问题有以下几个,请领导予以关注和解答,不胜感激!
1、我的妻子与女儿的户口可以在我拿到房本后转至天津市吗?需要如何办理以及缴纳哪些费用?
2、我的二胎出生后可以直接落户天津吗?
3、二胎落户口需要我们夫妻做结扎手术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