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婚前在武清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符合蓝印标准,买房之后和我爱人结婚,没有孩子。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是外地集体户口,我爱人是天津集体户口。
1,请问可以先把我爱人的户口转到武清变成正式户口,之后我再办理蓝印户口吗?有没有先后顺序的要求?
2,我们没有孩子,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
3,已婚证明是需要一个人开,还是两个人都需要开?还是只看结婚证?
4,我们两个都是集体户口,是否需要更新集体户口婚姻状态为已婚,还是只看结婚证?
麻烦您了,期待您的解答,祝您今天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5月17日
尊敬的胡帅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1、无先后顺序。
2、在计生部门开具初婚未育证明。
3、结婚证即可。
4、需要变更户口页上婚姻状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