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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怡   提问时间: 2013-05-13 15:12
 标题:事故车押金
内容:

    交通支队通知提取事故车,根据伤情,要交9.7万押金。但患者伤情情况为:骨裂(外打夹板,未做手术),其余伤处为软组织挫伤,和韧带损伤。这样的金额合理吗?

回复部门:交通事故   回复时间:2013-05-14 15: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正常情况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对方的伤情,要缴纳相应额度的押金。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况。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慧敏律师

 

2013年5月8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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