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家有经租房在红桥区,当时的收条现在手中,2012年北京住建委发函,京建函【2012】56号文,是关于历史经住房允许查档并给复印文革时收缴的房产证之复印件。据此北京西城区房管局于2012,3,26日,为历史经租房主发放了文革中收缴的老房证之复印件并准予查档原房产材料。现天津可否查档?由于北京和上海等已有返还政策,并全国有返还案例多起。故请问现天津具体返还政策?
感谢!
周则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