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帮邻居带外孙女,小女孩两岁左右,邻居经常打麻将,每次出十块钱给我妈妈帮她带半天小孩,有时邻居中午不回家我妈妈就自己喂小孩吃饭,有一次给小孩吃了一粒花生米,小孩当时咳了下但之后又好好了,晚上将健康的小孩交给了邻居,邻居晚上喂了小孩吃饭。第二天凌晨,邻居发现小孩脸色苍白,整个身子度是软的,速将小孩送往医院。辗转多家医院后治疗小孩食道卡了半颗米粒大小的花生米,小孩最后恢复出院总共花费了七千元。现在邻居要我妈妈出四千她出两千给她女儿,我想咨询律师正当我妈妈该陪多少?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尊敬的程逸雪网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你的描述,你妈妈在有偿看护小女孩过程中因喂食花生米导致幼儿出现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花生米确系你母亲喂食导致的,应当为此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依据案件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裁决。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