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没是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我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有很多岗位招聘要求是应届毕业生,我想问您我的应届毕业生资格到什么时间就没作废了,还有在天津能不能通过办理暂缓就业来延长应届生资格呢。以及在天津,怎样延长应届生资格的时间呢。麻烦您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教委。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