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好,本人12年1月博士毕业,工作单位天津理工大学,目前已在天津购房,自己的户口也已从理工大学集体户迁移到所购房子中。我爱人户口在武汉,想咨询我爱人的户口能否跟随我落户天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