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杨楼金厦新都庄园涵溪园14-4-101的居民违法养犬。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5月14日
您好!经了解,属地派出所的民警告知该住户关于城市养犬的相关政策。目前,该住户已将自己饲养的犬只送到了津南区其租用的厂房内。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