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无房产证明。2008年到2011年户口属于学校落得集体户口,此时的户口属于北辰区。请问此段时间的无房产证明找学校开还是北辰区房管局开。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与区房管局沟通,您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到房管局可以查询房屋登记情况,已电话回复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