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您好:
我父亲是大港小王庄镇徐庄子村村民,大概10年前,响应区政府号召,承包村里土地种植冬枣树。现在早树经过每年的辛苦栽培已经处于盛果期,每年可带来一部分经济收入。但是最近村里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土地,以前没有种植冬枣树的村民对种植冬枣树的心存不满,要求刨除冬枣树。现在村里因为这事闹的重新分地无法实施。我想问一下,如果非要刨除冬枣树,是否应该给予种植冬枣树的村民应有的补偿。按照现行标准,盛果期的冬枣树补偿因该是400元每株。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妥善解决此事。我们当初种植冬枣也是响应政策,也付出辛苦了,现在竟然成了有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小王庄镇了解,关于冬枣树补偿问题,大致参考当年“荣乌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也要根据当时承包户与村队的承包协议进行商谈。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