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有关领导:
您好!
本人于2011年购得天津市大港东城海川园期房(二期),售楼处说由天房集团负责物业,在合同中物业费标明为1.3元。
而2013年5月1日,售楼处通知我们拿钥匙,物业费竟然变成了1.94元(物业也不是天房集团了),询问物业上涨原因,无人解释,只称其负责收费,其他不太清楚,再三追问,开发商,物业,售楼处开始相互推诿,而且拒不出示物业明细。
基于以上情况,认为海川园物业费收取数目不合理的原因:
1.与合同中签订的物业价格严重不符。
2.物业费相比附近其他小区均高。
目前大港东城物业费可能就数泰达港湾最贵,不过也才1.4元/平米,海川园这个小区中还有未完建楼房( 海川园三期还在建设中,整日施工,很难舒适入住),环境和治安都无法保证的前提下,而物业费较最贵的还贵0.5元/平米,简直无法理解.
另外海川园生活用水说是5月3日通水,中水要等到6月才能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品房必须通水电才能交房,且我们签订的合同中也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海川园目前还暂未具备交房的资格。尽管他们的收费不合理(我们没有拿钥匙),但是物业费已经从5月1日开始计算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合理的费用,我们一定如数缴纳,但是这样无理的缴费方式和数目,实在令人难以接受。真诚盼望着有关部门帮助我们协调解决此问题,殷切的期待您的回信,谢谢!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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