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
天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和同龄、同工龄的职工退休费有一定的差距,据说和单位给职工的缴费基数有很大的关系。对于退休了和即将退休的老职工如果因为单位上交的缴费基数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影响了职工今后的养老退休金,实在是不公平。我们很想知道,公司给职工缴费基数是否按天津市养老保险规定缴纳的。请社保给予准确的答复和如何采取及时纠正的措施。恳请为2013年即将退休的职工弥补上损失。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缴费;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欠缴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拨打23030390进行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