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接到塘沽公安局就我提出的《原天津知青退休后能否回津购房、落户、养老》问题的电话答复,我本人非常感动,仅先致以谢意。我儿子今天已将“知青退休返津落户”需准备的材料及程序传给了我,现就有关个人具体情况再咨询如下:1、关于来津人员单位证明。我的退休工作单位在呼和浩特,原单位现已倒闭多年,我是1987年因工伤退休,退休后随爱人的工作调动迁入河北秦皇岛市落户至今,但退休金已转入呼和浩特社保。我要返津落户是否还需要回呼和浩特找有关单位开具证明,若我直接在我现在居住街道或我爱人的单位开具证明是否可以?2、结婚证问题。我与我爱人74年结婚已近40年,期间因多次搬家结婚证已遗失,我要办理返津落户是否需要再补领一份结婚证?再次讨扰顺致歉意。(附上次咨询码:05262219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3日
【民生词典】知青返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