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领导门好!2008年南市拆迁居民安置房给的是大园新居(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大园新居建设),至今不能办理房产证,我多次询问理由起初是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手续不全没有到南开房管局登记,手续不完善的房子安排拆迁户是否欠妥?希望政府将好事办好,帮助百姓督促和落实现在进度怎么样了?百姓需要改善居住条件,没有房产证如何进行置换?谢谢你们!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房地产对外开发部进行办理。该问题已责成专人处理,关于产权证的工作,现正在办理过程之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房地产对外开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