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4月16日
尊敬的张女士: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
地热表电池价格不在政府定价范围之内。据我们了解,目前各小区安装供热水表的厂家不同,各厂家生产的水表电池价格也不一,比如,天津塞思水表厂的地热水表电池价格现在为每块38元。
关于“国环”供热时间问题,《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明确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经我们调查,“国环”供热时间是按上诉规定时间执行的。
关于您反映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到位问题,我们将反馈到区供热办,配合区供热办对“国环”加强督促、检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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