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5月17日购买了一套武清雍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家园住房,当时交了房款16万多块钱。2010年5月12日因开发商不能办理贷款手续调至阳光花园3-1-301,并补交房款3万多,承诺于2010年5月31日前交房。我去办理入住及相关手续,到那却被告之没有我的房子,并且我多次到该房地产公司去商量解决,均告知解决不了,现在,我是购买了将近6年的房子没有着落,并且该房地产商不给我予以解决此事,我请求有关部门帮助我解决此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4月16日
尊敬的王强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陈咀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陈咀镇政府回复如下:
对业主反应的问题,我们积极进行协调,但雍大公司缺乏诚实守信的态度也请业主当心。另外,也请业主准备当时购房的票据、协议等证据材料,向房管局监察科反应或提起法律诉讼,使该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减小损失。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