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先说明一下我们的情况,我和爱人均是外地户口,但在天津已经工作很多年了,并且在西青区那边买了房子,房子到明年6月份下来,现在我们在南开区华苑莹华里租房子,我们是今年元旦的时候领的结婚证。
2月份的时候发现我爱人怀孕了,就开始在我户口所在地山东省武城县办理准生证,村里以我们常年在外地工作,并且我爱人的户口不在我们那为理由拒绝办理准生证,说要回我爱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于是我们又去我爱人的户口所在地安徽萧县办证,我爱人村里又以我户口不在安徽为由说需要开具我计生办三级证明才能给办理,于是我又回我老家开三级证明,但是我那以无法掌握我得情况为由拒绝开具证明,说需要我工作所在地计生办开具证明才能给办理,于是我回天津开证明,我咨询了居委会,说应该是我的户口所在地先开具外地人口流动生育证才能给办理,就这样来来回回一直拖到现在,怀孕都已经6个月了我们的准生证还没办下来。
我在网上还有新闻里看到国家出台的计生新政策说可以在工作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并且要求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开具生育证明的可以由当事人口头和书面承诺初婚未生育未保养小孩,也能给办理,我现在真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我准生证,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帮帮我,我在这里感谢各位领导了。我和爱人的情况是晚婚晚育,而且是头一胎,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办这么一件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这么困难,现在我们有的证明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天津单位开具的初婚未育证明,还有找村里求爷爷告奶奶开来的村里的婚育证明(盖的是村委会的公章,计生办不给盖章),不知道有这些证件我们能不能在天津办理我们的准生证,当然我们承诺我们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我们都28岁了,已经属于晚婚晚育的范围了,我发誓以上内容属实没有一句瞎话,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够帮帮我们,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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