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2010年我随爱人转业到天津,养老保险原单位和现单位因重复交了几个月 ,所以直到现在我的保险也没在天津“落户”,,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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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7日
您好!来件收悉。4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本人取得了联系。据本人自述:本人由原籍的事业单位调入本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后,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过程中发现,在原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调动进津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叠现象无法接续。我局工作人员向本人讲解了我市事业单位的养老政策。本人才意识到反映的“养老保险”问题可能是其它社会保险的问题,不是养老方面的问题。同时,也对本处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满意。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