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李东荣,是天津一汽华利的一名普通员工,女,25岁。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来信的的关注,万不得已才来向您求助,对打扰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求助关于农民工(本人的弟弟)李秋生在西青区中北镇打工工伤后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因家里父母和弟弟文化程度有限并且在老家不方便奔波,所以此事一直由本人代为办理。李秋生 男 23岁 天津市蓟县西龙虎峪镇西龙虎峪村人,2012年7月受雇于天津市鑫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丁玉龙,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华庭家园公建1、2#楼做装修焊工工作,工资200元/天,现金周结,无劳动合同等证明性文件。2012年8月6日下午3点左右李秋生在工作中被槽钢砸中右上臂,伤口很深血流不止,。当时负责被告工地项目的孙经理(联系电话13752771139)立即将他送往天津医院治疗,伤口缝合十几针,住院10天,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用。出院后,根据医嘱我弟弟回家休养,定期复查,目前受伤部位基本康复。出院后多次联系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都被种种理由推诿搪塞,并且态度蛮横。万般无奈之下,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经咨询先到西青区劳动保障中心去进行工伤认定,但劳动保障中心回复不属于工伤范围,应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又准备相关工友证明等资料到西青区人民法院中北法庭进行立案,法庭工作人员要求出具劳动保障中心不予受理的书面证明。由此反复在西青区劳动保障中心和西青区人民法院中北法庭之间奔波,一直未能立案。
现在我们感到特别无助,所以到此来请求您帮忙为这起农民工工伤问题讨个说法,相信在您的帮助下这件事会顺利解决,在此我代表我们全家人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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