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的同志你好:
我是一个残疾人,现在享受着低保和公租房的保障政策,但是毕竟由于自己残疾,无法工作,仅靠女儿的补贴生活过的非常艰辛,我听闻低保户又是残疾人可以申请廉租房,或者是可以把现在的公租房以廉租房的价格租给我们,便去咨询,被告知一个人无法申请。我女儿只是根据离婚协议归她母亲,但是她户口一直在我这啊,而且我一个残疾人,怎么离的开女儿的照顾,女儿实际上是和我住在一起的,街道的人员并不考察我的实际情况便认定我不够资格,这样合理吗?
再者说了,一个人难道就不能申请廉租房了吗?难道有实际困难街道都不去解决吗?事实上一个残疾人有什么工作能力,还不是要靠着国家的政策的保障与支持?一个残疾人没有收入仅靠低保的支持,再加上公租房的租房费用,煤水电的开销,生活已经非常窘迫。如果能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将我现在住的公租房以廉租房价格租给我,将让我的生活情况大有改善,也让我这样的残疾人不必烦恼。
刘金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12日
【民生词典】申请配租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