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符合领取失业金标准。我的档案被单位退回了河西劳动局,但我去河西劳动局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劳动局领取失业金。由于我在职期间购房,户口由河西区转移到了津南区。但津南区劳动局对于我的档案不能接收,因为劳动局网络登记我归属于河西区••••••••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找河西劳动局还是津南劳动局。还是找单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到,并责成区人社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企业于2013年3月19日为您办理退档至津南区。目前,您已在津南失业保险科办理了领取失业金手续。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