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金隅悦城秀悦园的业主,金隅开发商无良欺诈了我们整个小区的业主,当初买房的时候承诺我们和之前交房的嘉悦园完全相同,但是真正收房时发现,小区里的配置缩水了不是一星半点,比如入户大厅的装饰,楼梯材质,小区围墙的材质,小区里的绿化等等,我想问我们是否可以向他要求索赔。现在开发商就拿合同说事,合同里都是霸王条款我们无权修改,而且合同中根本没有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约束,那如果这样的话,开发商卖给我们1万一平米的房子,到时候公共部分就像廉租房一样我们岂不是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吗??法律和国家都只是保护强势方吗?!买个房子不容易,搭进去父母一辈子的心血以及我这辈子的积蓄,请您帮助我们。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现在面临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来举证证明您所说的事实,如果开发商所做的承诺没有落实到书面上,您的举证过程是非常艰难的。但是,确实有证据显示,开发商之前做过相应的承诺,那由于他隐瞒小区的真实情况,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您可以以此为由来向他主张您的权利。感谢您的参与!
允公律师事务所 董洋律师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