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7、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年限
1、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
2、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3份;
3、首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份;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
5、售房许可证复印件4份;
6、预告登记原件并复印件2份;
7、买卖合同复印件2份;
8、借款人及配偶正楷字方章;
9、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借款人公积金查询单,如使用配偶额度的需提供配偶查询单,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银行审核(当天完成);
2、公积金中心初审(当天完成);
3、签订合同、银行审核(4个工作日);
4、担保中心担保审核;
5、贷款报批(1个工作日)
6、公积金中心复审(1个工作日);
7、资金划拨转经办银行(1个工作日);
8、发放贷款(2个工作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