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我国一年超2.57亿人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受害者
·执行中止后,是否有时效?
·公产房继承问题
·购房合同中的“已付房款”是指什么?
·98年中专毕业至今工作未落实
·房地产经纪公司存在明显吃差价行为,我该怎样处理
·法院有权利判决拆除妨碍邻居采光的违章建筑吗
·由于自己体力不能胜任新工作的强度
·咨询小产权房问题
·房地产经纪公司存在明显吃差价行为,我该怎样处理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
http://ms.enorth.com.cn 2013-03-05 13:10

  第三章核准程序和要件

  第九条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应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并在申报前告知职工本人。灵活就业或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本人向其保管档案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存档机构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第十条无用人单位且无档案保管机构的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二)非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最后一次在我市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三)对于无档案的参保人员,在提出退休申请前,应先向退休申报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建立退休审批档案书面申请。退休档案应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办理退休所需材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建立档案后,再为其申报退休。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为参保人员申报退休时,应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保人员历年缴费情况单;

  (三)本人档案;

  (四)提前退休人员还应提供当年度提前退休审核结论或审核表原件;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在《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养老保险业务专用章,核发《天津市企业职工退休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

  第四章待遇计发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自核准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养老金标准按照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计发,具体如下:

  (一)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缴费满15年之月;

  (五)工伤医疗期内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延误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以及后延缴费未满整年度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不予补发,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还,达到退休条件以后调整养老金增加部分累计计算。

稿源:北方网 编辑:文婷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