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云里小区供热的问题,我反映过。工作人员一直是让我等待的状态。我想问问,还能解决么?
尊敬的冯谦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
尊敬的冯谦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用热户变动时,现用热户与原用热户需共同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如有欠费原用热户应予补齐。因此,建议您联系原房主补齐欠费或者和前房主一起到站里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