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孩子(已经13岁)是独生子女,并有独生子女证,我是在北辰区买的房子,现在要办理天津的蓝印户口,根据要求需提供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但孩子的医学证明丢失,看到有网友提出补办的出生证明公安局也退回来了,说不能用。不知道这类情况如何解决才能顺利办理蓝印?
很着急,请给予回复。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