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驻开发区的各企业选择农行公积金管理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指派的,是双方签订的管理协议,经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与时限为:1、公积金贷款流程为客户携带公积金查询单、个人征信报告(已婚职工提供双方的)到农行天津津滨支行做预约,计算贷款额度及年限,在各种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送津房置业担保公司。2、初审完成后,职工到担保公司面签,担保公司计算担保费用并打印相关合同等通知职工签字确认。担保公司把资料整理齐全后送农行天津津滨支行审批,经部门经理审批——市分行金融与住房信贷部审查组审批——市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审批办公室审批——开发区分行个人业务主管行长审批——网点行长审批后,送开发区社保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所有资料返回农行天津津滨支行。3、农行对收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完成后寄送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审查留存资料,到房管局进行抵押。抵押完成后所有资料寄回农行天津津滨支行。农行将进行抵押的其他项及借款合同上传分行审批。将社保留存档案送社保。经社保相关业务部门经专员复审——部长复审——主任复审——,开支票后完成房款。正常办理周期为40个工作日。
经了解,农行公积金尚未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公积金政策问题建议您向开发区社保中心咨询相关政策,服务咨询电话:66370790 ,网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或向农业银行津滨支行了解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22-25328246。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滨海新区政府
20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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