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巩秀娥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城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搭乱盖。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5000至2万元罚款。
2.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天津市房管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私搭乱盖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私搭乱建的行为有管理劝阻的义务。
3.您可以起诉私搭乱建的业主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对其他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随意占用共用部位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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