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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巩秀娥   提问时间: 2013-02-24 20:03
 标题:小区乱象,物业无作为怎么办
内容:

    本人居住河东盛世嘉园,小区内部分业主私搭小院,大量散养鸡鸭鹅,卫生状况一团糟,尤其是早上鸡打鸣严重影响日常休息!找物业是,物业说没有能力解决让找政府!小区内多人向区环卫局反映,口头答应说处理,可实际情况是这种状况持续多年一直未解决!请问您这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解决这种情况没?谢谢!

回复部门: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2013-02-26 18: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巩秀娥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城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搭乱盖。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5000至2万元罚款。

2.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天津市房管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私搭乱盖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私搭乱建的行为有管理劝阻的义务。

3.您可以起诉私搭乱建的业主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对其他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随意占用共用部位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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