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天津开发区集体户口,我是河北省户口,我怀孕马上就三月了,怎么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明?现在南开区租房子住,没有暂住证,需要我回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准生证吗?办好准生证后是不是要到指定社区医院去做婚检,立本?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民生词典】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