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非农业户口,今年34岁了,老公是外地农业户口,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但是妹妹随后妈改嫁已经将户口迁走并且现在下落不明,07年我们生育一女,我曾经上过环但因为身体不适给摘掉了,前几天发现怀孕并且胎儿周数已经挺大如果做只能做引产,因为我身体的原因实在不想做引产,问我能要这个二胎吗?如果留下这个孩子我需要办哪些手续呢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您爱人有个同父异母的同胞姐妹,不是独生子女,因此您们的情况不符合《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
如您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