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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杨极   提问时间: 2013-02-22 21:31
 标题:房子纠分
内容:

    房子给小妹了;我们一点都没有;我们想要我们的一份

    我们到法院告他行吗?

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3-02-26 18: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杨极网民:

您好,就您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您的问题过于简洁,不知道您咨询的是否为:您的父母留下遗嘱让小妹一人继承或者是赠与给了小妹一人,您是否可以对房子主张权利。

如果是上述问题,那么我们认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遗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多人继承。另外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立遗嘱人对房屋有完整的所有权,其处分自己的所有的房屋是合法的。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的财产所有人可以自主处分其财产,包括赠与他人。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我们建议您不要因房子问题伤了一家的亲情,尊重老人的决定,妥善解决您遇到的问题。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厉永刚律师

2013年2月26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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